第05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土资源部:全国部分地区土地等别进行调整

  本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对全国部分地区土地等别进行调整。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国土资源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

  据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共分15等。今年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将统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