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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批准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周欣)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了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日前批准,从2009年起,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13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体育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强身健体需求,而2008年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更是极大地激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体育热情,增强了全社会的体育意识。

  刘鹏说:“设立‘全民健身日’,是适应人民群众体育的需求,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应,丰富社会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目标迈进的需要,也是对北京奥运会的最好纪念。”

  1995年,我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至今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全民健身周、月”活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盛志国表示,要把“全民健身日”与已有的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并且有所创新。

  刘鹏说:“希望8月8日这一天,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快乐、健康地从事体育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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