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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本报记者 孙 勇

  财政部将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一环,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并从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财政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努力将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着力帮助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不足、校舍安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办法。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2009年将继续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财政部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同时,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衔接。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城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提高了补助标准。预计全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33.6亿元,增长25.5%。

  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财政部确定,今年要发挥好政府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安排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就业,实行以工代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安排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项目和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工作,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支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就业援助,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按规定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用工岗位。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补助水平,预计全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亿元,增长19.9%。

  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2009年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的标准,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财政部强调,要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最低工资、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推进东北、中部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投资建设力度,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继续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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