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目前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重庆市、云南省地震灾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共开工148.86万户,占总任务量的61%,竣工85.87万户,占总任务量的35%,修缮202.35万户,占总任务量的91%。
根据2008年6月4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6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2008年底,民政部、财政部安排地震灾区中央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资金400亿元,并已于2008年6月预拨300亿元。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灾区反馈的情况看,中央这项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有力支持了灾后恢复重建,在缓解受灾群众灾后紧张的情绪、树立恢复重建家园的信心、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