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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将新建、改扩建110个渔港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到2010年,福建全省将新建、改扩建中心渔港和一级、二级、三级渔港110个,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骨干,二级渔港为基础,三级渔港和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从而实现全省85%以上海洋渔船就近靠港安全避风、60%的海水产品就近卸港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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