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税局进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的同时,推行一级稽查,撤销了8个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实行由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全州地税稽查工作的“一级稽查”体制。
湖北省恩施州共有8个县(市),以往有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8个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共9个稽查局,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分工不明确、多头稽查的情况。于是恩施州进行机构扁平化改革,撤销8个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实行由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全州地税稽查工作的“一级稽查”体制,稽查人员由150多人精简到90人。同时,在干部队伍上实行逢进必考、能进能出的选人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稽查能手评选活动,激励干部勤奋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此外,建立岗责考评体系,健全和完善稽查工作流程,完善奖励机制。这一体制的实施,促进了征管水平的提高,降低了税收稽查成本,提高了稽查工作效能。 (谭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