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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省:采取多项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

  本报讯 记者谢文哲报道: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意见,鼓励各地通过采取扩大内需拉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适时适度调整社保费率等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帮助企业减压稳员。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江苏省部分企业特别是外贸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为此,《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扩大内需拉动就业的积极效应。各地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江苏省要求大中型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努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

  在社会保障方面,江苏提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失业保险基金积累多且备付能力强的地区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扶持补贴资金方面的支出。同时,适时适度调整社保费率,对失业保险结余规模较大的市,经省政府批准,允许在1至2年内将失业保险费率一次性从3%降到2%。

  就业方面,江苏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多招聘高校毕业生。省里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取消用人审批制度和落户限制性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2009年起在全省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 

  鼓励创业方面,江苏省将个人新发放的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万元,支持和帮助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将个人新发放的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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