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辰报道:为了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陕西省经济的影响,解决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全力促进就业增长,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全力做好就业工作。各地要重点帮助一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各区市对采取加强职工培训、轮班工作和组织生产自救等多种办法而不减员的企业,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要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企业裁员在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减人员方案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程序,并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