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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努力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的道路。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攻坚破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历程

  国有企业改革30年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大约用了15年时间,通过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

  二是制度创新、机制转换阶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之后到党的十六大的10年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转向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大放小,对国有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企业冗员严重等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但困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并没有突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三是出资人依法推进阶段。党的十六大之后的5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5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对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得到突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了由出资人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二、五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极大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国有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2002年—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200亿元,年均增长33.7%;上缴税金从6794亿元增长到15700亿元,年均增长18.2%。这5年,国有企业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9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2500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1800亿元。

  国资委成立时,国务院授权监管的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共196家。经过联合重组,目前减少到143家。2002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7.1万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4万亿元,实现利润2405.5亿元,上缴税金2914.8亿元。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4.8万亿元,实现销售收入9.8万亿元,实现利润9968.5亿元,上缴税金8303.2亿元。平均每年资产总额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增加1000亿元。

  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有43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6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9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32家、20家和13家。在2007年公布的全球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6家,比2002年增加10家。

  国有企业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转变发展方式、自主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国资委成立以来开展的重 点工作

四、几点经验与体会

  国资委自2003年组建以来,牢牢把握定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围绕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做了一些开创性的工作。

  (一)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抓手,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开展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按照经营业绩严格兑现奖惩,并对中央企业的薪酬管理进行了初步规范。业绩考核给中央企业带来了积极变化。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搞好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二是初步构建起了自上而下的“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三是初步解决了自定薪酬、薪酬与绩效脱节以及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四是促进企业强化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以董事会建设为着力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先后在19家中央企业开展了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一是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成员的配备中,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二是授予董事会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把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如重大投融资决策权等授给了规范的董事会,并逐步由董事会选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三是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方式与途径。从试点企业看,收效是比较明显的,企业内部制衡机制初步形成,经营决策更加科学,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管理更加有效。董事会试点对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较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加快,公司制企业户数比重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64.2%。

  (三)以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为突破口,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先后在100家(次)中央企业的103个高级管理职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在选人用人机制上有所探索和突破,扩大了选人的视野和范围,改革了考核人才的方法,改变传统的委任制,实行聘任制和试用期制。同时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途径。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国资委党委重点是管原则,把好导向关;管标准,把好资格关;管程序,把好规则关;管机制,把好政策关;管监督,把好使用关。通过公开招聘,形成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四)以核定主业和推进重组为主线,调整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先后分7批核定并公布了中央企业的主业。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和《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5年来共有90户中央企业参与了52次重组。几年来,中央企业的主业更加精干,主业之间更具相关性和协调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布局结构趋于优化。

  (五)以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为重点,强化出资人监管。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中央企业的“家底”。通过建立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发挥财务预算的事前引导和事中控制作用,引导企业加强财务重大事项的预算控制。通过实施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有效实现出资人监管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结合。通过不断完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制度,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引导和组织企业清理高风险业务,加强了风险监控。同时,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推进监事会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的转变,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效率。

  (六)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程序和国有产权交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几年开展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对国有产权交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5年来的实践,我们找到了一条搞好国有企业的路子,找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有效途径,找到了出资人机构履行职责的一套制度和方法,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国资委成立以来开展的重 点工作

  总结国资委5年来的改革与探索,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是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症结所在,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突破的重大问题。实践证明,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成立国资委,统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得到了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大大增强,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是相适应的。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二,要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能否严格按照出资人定位依法履行职责,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事,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是要维护好所有者权益,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该管的坚决管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不当“婆婆加老板”。

  第三,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企业发展规律。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有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工作机制;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创新,强化监管,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要强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第四,既要勇于探索,又要谨慎从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资委的神圣使命。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不断探索,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5年的开拓创新,在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上取得了突破,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和大力创新。我们必须把勇于探索与谨慎从事有机结合起来,对一些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继续坚持;对一些符合改革方向、看得准的,要加快推进;对一时看不准的,要慎重决策,谨慎从事,多搞试点,多做少说。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力克难关,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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