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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广东地税加强和改善服务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通讯员陈洋 张敏报道:广东省地税局日前明确相关税收政策,以便捷办税为工作重点,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广东地税此次优惠税收涉及营业税、房地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免征3年营业税;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如符合规定条件,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市地税局批准,适当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今后,广东地税还将在两个方面优化服务:一方面是提高办税服务和执法服务效率,降低中小企业成本。广东各级地税部门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减免税审批流程,同时加大力度提供更为便捷的包括网上报税、电话报税等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另一方面,广东各级地税部门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税企交流互动活动,更好地运用全省统一的12366呼叫中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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