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胡红军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出通知,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税务、银监等部门协调,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力度。
通知要求,要支持担保机构合理确定并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金额、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担保收费标准。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担保收费标准,特别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要实行低收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以实现续贷续保。
通知提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改进贷款担保服务方式,及时了解企业资金需求,积极主动寻找客户。对客户群要做市场细分,对重点和优质客户,要在担保审批、收费标准、信用额度、担保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