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最大亮点当属科技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科技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现象非常严重,搞科研是搞科研的,搞生产是搞生产的,大家都在国家体制下,通过指令性计划各司其职,科研项目完成即被束之高阁,而生产企业可能会因技术困难而束手无策。此外,科技领域还存在体制僵化、机制不活等弊端,改革迫在眉睫。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在京召开,邓小平同志在会上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著名论断,由此拉开了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科技体制改革正是一场解放第一生产力的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最大推动力。30年来,我国通过科技拨款制度的改革、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公益性院所分类改革、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基本形成了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使得科技成果能够真正贴近经济的主战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过30年来坚持不懈地深化改革,我国科技体制在体系结构、运行管理机制、创新主体活力能力等多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目前,我国的科技体系结构明显优化,创新主体由科研机构独立支撑的“一元化”格局,已被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多种创新主体蓬勃发展的多元化格局所取代;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发生重要转变,改变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技工作的局面,竞争择优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绩效评价等现代管理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政府部门所属科研院所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全国共有1200多家开发类院所转为或进入企业,从体制上解决了应用开发类院所长期游离于企业之外的问题,科研机构活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30年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只有冲破旧体制机制的束缚,才能进一步激活科技第一生产力,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