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日前介绍,目前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经达到78个,在建省级试点近200个。
胡四一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说,去年全国大部地区发布了行业用水定额,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许多试点地区建立了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水价制度,如部分地区水利工程供水实行了两部制水价、丰枯季节水价等水价制度;天津市等13个城市分别调整了自来水供水价格或污水处理费,对特种行业实行高水价管理,用水平均价格达到每立方米10.88元;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施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推行范围也不断扩大。
水利部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15个实施了阶梯式水价。按可比价计算,2007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6年减少10%和8%,全国用水总量增长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