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李予阳今天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2008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国务院批准,确定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547.8亿元。
据了解,这547.8亿元中,用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中央企业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的预算支出270亿元,约占49%;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的中央企业灾后恢复重建的预算支出196.3亿元,约占36%;用于推进中央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预算支出81.5亿元,约占15%。
据了解,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下达,配合了近期出台的国家重大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于引导中央企业抵御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帮助中央企业渡过难关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