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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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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建立“企业诚信监管指数”体系
本报记者 李巍

  在老工业基地辽宁省鞍山市,企业经营者聚在一起时,常常会互相询问:你家企业诚信多少分?与此同时,来鞍山寻求合作的人士也往往会征询政府部门:这家企业诚信多少分?这个分数,只要到鞍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库一查,就一目了然。

  “鞍山市企业诚信监管指数”是国内第一个政府部门针对企业诚信设计的监管指数,是政府部门实现对企业分类信用监管的范例。

  早在2004年,鞍山市开展了“环境年”活动,旨在“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诚信鞍山”。市委书记张杰辉提出:全社会要致力于诚信体系建设。

  政府部门的诚信监管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诚信监管的目标主要针对企业,其核心就是政府部门为市场、企业制定制度规则,防范市场上参与交易的企业进行非理性投机,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同时,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的各个相关部门。鞍山市委、市政府提出政府主导、强力推进,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鞍山市在2004年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市中法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的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其工作目标是,逐步实现“一个保障,一个平台,三大体系”的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即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整理、查询、发布、更新等法规,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一整套制度保障体系;搭建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服务与应用的技术支撑;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实现信息对内资源共享,对外权威发布,形成政府“言必信、行必果”,企业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处处守信,事事顺利”的信用环境。

  目前,鞍山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收录政府部门所掌握的2万多家企业的相关信息2.6万余条,包括信息项目73项、信息字段267项。

  鞍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项目于2006年获辽宁省发改委批准,这个数据库不仅积累了比较全面的企业信息,而且已经具备了提供一般企业信用报告的能力。

  鞍山市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合作,共同开发“鞍山市企业诚信监管指数”项目。这一项目收集了鞍山市政府各部门记录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数据处理、权重确定、企业聚类,建立了企业诚信监管指数模型。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鞍山市企业诚信监管指数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联网录入、修改及查询功能。系统能够自动得出每家企业的信用评分,划分企业的信用类别及等级,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充分发挥信用预警功能。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5位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对“鞍山市企业诚信监管指数研究”项目进行了成果鉴定。专家认为,“鞍山市企业诚信监管指数”系国内首创,是政府部门实现对企业分类信用监管的有益尝试,是信用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一次有机结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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