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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感言
扎实的举措 丰硕的成果
本报记者 任 意

  保障是“民生之安”,“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被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党和政府始终关注民生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近年来,国家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竭尽全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福祉,最大程度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1474万人、27399万人、12203万人、13459万人和8797万人,全国已连续57个月实现基本养老金当期发放无拖欠。  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广大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依赖于企业保障。在经历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今天,企业职工已实现了从“企业人”到“社会人”的根本变革。过去长期困扰人们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基本保障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养儿防老”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一贯传统,随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传统思维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1998年到2007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均增长率超过6%,月人均养老金从1998年的455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为参保老人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而在养老问题更为突出的农村,也已经有5171万农民参保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保险基金412亿元,有392万农民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保险防老”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小病顶、大病扛,实在不行才往医院抬”,这差不多是早些年我国农民面对疾病的真实心态。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各地陆续铺开。截至2008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8.15亿人,农民的医疗保障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

  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到那时,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的目标都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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