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王明明,1982年考入税务机关,历任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税收专管员、副科长、科长、区税务局副局长,现任吉林省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刚到税务局工作时,是被分配到农贸市场当税收专管员,接着被调到负责企业税收征管的科室工作。那时候,一个人管几十户企业,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为了加强税收征管,避免国家税收的“跑冒滴漏”,我把企业的“门槛踏破了,账本翻烂了”,帮企业算税,开税票,督促企业缴税,忙得不可开交,可企业并不满意。
到了80年代后期,我亲历了中国税收征管第一次重大改革。这次征管改革取消了税收专管员制度,建立了征收、管理和检查相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这种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源于技术上将计算机应用于税收征管,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1994年,我作为长春市税务局朝阳区分局的副局长,经历了中国第二次税收征管改革。这次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标志是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分设,以税种划分各自征管范围。伴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显现,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收征管,税务机关税收收入规模迅速扩大。我所工作的区局,税收收入连续多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进入新世纪,我作为省局征管处长,参与了全省地税系统加速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现在我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计算机阅读文件,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一些税收征管的问题,提出工作设想和建议。比如我们提高纳税人营业税月收入起征点,就是通过税收鼓励全民创业,改善民生。
30年改革,30年发展,30年巨变。税务机关通过自身的不断改革发展,为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给予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为调整经济、调节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李己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