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投资保险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与国寿签署汶川孤儿助养协议

  本报讯 前日,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在北京签署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每名地震孤儿的助养金标准为每月600元人民币,发放时间为2008年12月起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助养金将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并委托民政系统发放。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双方将协商调整助养标准。同时,中国人寿还计划通过所属学校为地震孤儿提供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和就业支持。目前,国寿慈善基金会已划拨了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首期13个月的爱心助养金。

  据悉,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自汶川地震发生后就开始酝酿地震孤儿救助项目,中国人寿还专门成立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多次奔赴灾区考察调研。民政部对于该项目也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指导和支持。    (熊 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