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历
人物简介 崔红,厦门电业局电费管理中心员工。1979年到厦门供电局杏林供电所(现厦门电业局集美供电分局)工作,1980年走上电费稽核管理岗位,和电费单据打了近30年的交道。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电费单据全都靠手工填写。一把算盘就是我们的计算工具,计算电费的时候办公室里噼里啪啦一片响。为了提高计算速度,单位里每年都要组织打算盘比赛,有些老员工算得飞快,当年我可仰慕他们了。不过,很快新的计算工具出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电子计算器普及,算盘就退居“二线”了。
上世纪80年代初,电表不像现在这样一户一表。每个区只有一只或两只电表,用电量低嘛,一户人家一个月用10度电就很多了。我还记得,当时一般家庭也就照明需要用电,所以个人生活用电抄表记录用的卡片干脆就叫“灯户抄表卡”。当时整个杏林区只有一个供电营业窗口、一名收费人员,电费的收取基本上都是以公社为单位来缴交的,由公社电工给我们转账或者直接到窗口来现金缴费。整个杏林区的用电量一年也就100多万度,当时我们一个用电管理班9个人,负责整个杏林区的抄表、稽核、收费,都能够应付得了。
随着老百姓渐渐地富裕起来了,用上彩色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家庭越来越多。从那以后,用电量几乎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班里的职工多了起来,光抄表就由原来的两个人增加到六七个人,电费缴交的方式也增加了一项银行代收。计算器落伍了,大家工作都用上了电脑,效率大大提高。
从1999年开始,我们的工作量又翻了几番。那时候农网改造全面推开,每家每户都各自安上了电表,实现了“一户一表”,用户数一下子上去了,电表也由过去的3安培升级到5安培到20安培甚至15安培到60安培。不过我们并不担心,因为除了抄表核收队伍的壮大之外,现代化工具的全面应用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厦门电业局成立了电费管理中心,对全市电费的统一管理使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更规范。营业厅窗口增加了不少,收费手段也增加到12种,大部分地区500米内就能缴电费,最近还开通了网上银行缴费。工业园区搞得红红火火,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台阶,带动用电量快速增加。集美区去年一年的用电量就有40多亿度。其实,集美区的用电量变化只是厦门经济特区电力发展的缩影,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市的用电量已经增长了70多倍。 (本报记者 殷陆君、通讯员庄颖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