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玲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制度管理中心获悉:变频空调、复印机、计算机显示器、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多联式空调这6类产品日前被正式纳入国家第四批能效标识目录。自2009年3月1日起,在我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6类产品均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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