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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线调查 
走私案件呈现新特点 海关连破高额走私案
本报记者 王玲

  近年来,面对不断呈现出新特点的走私案件,我国海关与走私分子比智能、比耐心、比毅力,连破案值大、涉案企业和涉案人员众多的重大走私案。

  在汽车走私案件中,常见的走私方式是低报价格,即以伪造的虚假合同、发票报关进口,通过低报进口成交价格的方法偷逃应缴税款。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杜斌告诉记者,在天津海关最近成功侦破的“1·19”汽车系列走私案中,出现了一种“克隆”的走私新方式。

  所谓“克隆”,即走私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合法的车辆进口证明,再按照这些进口证明从香港购买相同型号、颜色的汽车;然后等待合适的时机,由境外不法分子将汽车通过广西非设关码头偷运入境;紧接着由广东的走私团伙成员按进口证明更改原有车架号和发动机号。这样,一部与进口证明完全相同的新车即成功“克隆”出来。杜斌说:“这种走私手段非常隐蔽,原本偷运进境的走私车辆在更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后,身份就‘合法化’了。”

  然而,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天津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经过夜以继日的蹲守、侦查,终于掌握了走私分子的走私证据,并会同兄弟海关在天津、广州、深圳、上海等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了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该系列案件共刑事立案7起,涉及走私的进口车辆600余辆,总案值近4亿元,涉嫌偷逃应缴税款1945万元。

  与“克隆”方式相似,大连海关最近也在成功破获的迄今为止全国最大宗镁砂出口走私案中,发现了一种非常隐蔽的新型走私手法———“假内贸实外贸”。

  这种方法就是:走私分子通过非法手段对走私船舶配备国内、国际两套航行手续;然后组织货源,在此基础上走私船舶以内贸形式离港,逃避海关监管;当船舶航行至公海时,走私分子涂改船身上的船名,使用先前申请到的国际航行手续,变身为国际航行船舶;之后船舶变更航行路线,驶向国外港口,达到走私出口的目的。

  镁砂是镁资源矿烧制而成的初级产品。由于镁资源产品形成周期长,具有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特性,我国将镁砂作为稀缺性资源加以严格保护。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镁砂的出口暂定税率提高到10%。在国家对“两高一资”出口严格调控的大趋势下,走私分子摒弃了以往少报多装、伪报品名、散货夹带等走私手段,采用了更为隐蔽的“假内贸实外贸”走私手法。

  经过大量侦查取证工作,今年5月28日,在海关总署的精心部署下,大连等十几个海关密切配合,成功破获全国最大宗出口镁砂走私案。截至目前,该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5名,扣押走私船舶7艘、现金17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2032万元、美元327万元、欧元13万元。

  面对更加隐蔽、更加智能化的走私方式,各地海关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争取尽早完善口岸部门反走私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口岸部门搭建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享;通过口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信息印证以及联合执法等措施,消除口岸监管部门间的监管薄弱环节,以尽可能缩小监管边缘地带,不给走私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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