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谭浩) 根据中央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重在解决问题”的要求,中央党校校委决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作为实践载体,进一步办好党校。
中央党校的“实践载体”有四重含义:第一,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如何服务科学发展、怎样促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在党校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如何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恪守实事求是校训、遵循党校教育规律、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促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等问题上形成共识,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党校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和总体设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党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党校各方面工作的自觉行动,努力在提高教学水平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科研工作上取得新成绩,在提高学习研究宣传科学发展观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目前,党校校委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全校党员都在认真学习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认真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问题,使党校的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使党校的工作更好地促进党的中心任务的落实,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促进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不断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