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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切实加强资金物资监管 促进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召开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监管督查座谈会强调:切实加强资金物资监管 促进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李亚杰) 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11日召开捐赠资金物资监管督查座谈会。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适应灾后恢复重建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实施,扎实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和督查工作,确保资金物资全部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会议指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踊跃捐款捐物,国际社会也积极施援,有力支持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捐赠资金物资监管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内外普遍认可。当前,抗震救灾已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资金物资将更加集中地投入灾区,监管督查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资金物资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坚持不懈,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督查,要注意统筹兼顾,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既要有通盘谋划和总体安排,又要有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当前要加强对涉及灾区群众生活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衣食无忧、温暖过冬。二要处理好应急性与规范性的关系,随着相关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要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据制度管理使用资金物资,用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执行来确保资金物资的安全。三要处理好纪律性与建设性的关系,既要严明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把发现和纠正问题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资金物资合理配置、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督查的组织协调,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对口支援省市与受援方之间的监督检查协调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捐赠资金使用指导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深入分析研究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细化、充实管理规章和操作规范。要进一步强化分类监管,根据捐赠资金物资、对口支援资金物资和财政性资金等各类资金物资的不同性质、用途和使用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对捐赠资金物资要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结存的捐赠资金统一归缴到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尽快将非定向捐赠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要进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尤其要关注重要工程的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大额度资金调拨,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要针对恢复重建阶段资金运作特点,对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加强对涉及灾区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把各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对贯彻落实中央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不力、拒不执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实施行政问责。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及时公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监管督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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