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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院提出五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

  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11月10日,在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大重点工作:

  ———在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努力加强司法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效率,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要切实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  ————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 

  ———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要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努力充实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培训和培养,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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