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撒向人间全是爱
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我们都拥有一个梦想,实现它需要所有人的力量……”在不久前北京2008残奥会开幕式的残疾人演出节目中,来自北京的盲人歌手赵新和同伴在“鸟巢”演唱了一曲自己创作的《奇迹在东方》。

  奇迹在东方———这正是多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真实写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保障残疾人以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残疾人权益保障和事业推进纳入法制化轨道

  立法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利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常重视残疾人事业的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导,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辅助,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据统计,中国50多部法律都有直接涉及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内容。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法律体系具有专门保护和综合性保护相统一、权利保障的多元性、以社会补偿为目的的特惠内容和扶助措施多等特点。2004年底,中国启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残疾人、残疾人亲属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有1179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当选为国家县级以上人大代表;2926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被推荐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

残疾人参与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

  早在2004年5月16日,北京市就在全国率先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这一国内首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北京成为无障碍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以及不断健全完善地方无障碍建设的法规,规范了全国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保证无障碍建设的有序开展。“十五”期间,无障碍设施建设从全国大中城市,延伸到城市县城、小城镇。

  随着社会助残意识不断增强,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广泛传播,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残疾人的权利受到尊重,能力得到肯定,歧视和偏见大为减少。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日益形成,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已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0多万个,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139万名。

  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变成了全社会的口号,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事迹和全国广泛的扶残助残活动,也有力地影响着社会,改变着社会风气。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深刻变化,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国残疾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残疾人由被动的受助对象变为平等参与的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奉献力量,履行应尽义务,实现人生价值。残疾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能力得到更好发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自食其力,为社会创造了财富。

  ————残疾人自强精神得到弘扬。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政府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提高素质,贡献社会。为激励残疾人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国家于1991年、1997年和2003年对436名残疾人自强模范予以表彰,50多名残疾人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

  ————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行动,倡导并支持两个“亚太残疾人十年”行动,与国际残疾人组织和有关国际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文/新华社记者 谭 浩 李 菲 周婷玉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