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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民委:促进民族团结 实现共同进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李菲)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国家民委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实践载体,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实现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国家民委提出了“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即: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各族群众;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对民族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问题,国家民委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第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第三,要坚持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需求,国家民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目前,国家民委兵分两路,一队已奔赴青海、云南、贵州等有关省区开展深入调研;另外一队在京拜访曾担任过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老同志,走访中央有关部门,就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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