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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正式实施

  本报讯 记者董磊报道:我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日前正式实施。该规定共十章,一百七十八条,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程序义务”为立法思路,内容涵盖了行政程序的原则、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行政问责等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建立了管辖、协助、回避、公开、听证、时效等一系列行政程序制度。

  根据该规定,湖南省今后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五个必经程序;统一县级以上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由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承担相关职能。行政行为将实施当场办理、限时办结、承诺办结、期限分解等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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