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之八
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
———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张冬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张冬科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正确领会中央的要求,应该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冬科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中央明确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与此同时,逐步建立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农业补贴制度,实行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粮食、生猪、油料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加快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服务等重大举措。其中,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给予财政奖励,既是国家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所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同时也促进了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逐步建立形成,完善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张冬科指出,实行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有利于推动粮食、生猪、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农民共同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局面。

  第二,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实施情况。近年来,国家陆续实施了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油料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张冬科介绍说,2005年首先对全国500多个产粮大县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分配与地方发展粮食生产挂钩。2005—2008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总规模累计达到400亿元。针对生猪价格大幅度上涨、市场供给相对不足的实际状况,2007年国家出台了生猪调出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饲料等贷款贴息,以及防疫服务费用支出。2007—2008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亿元。为了鼓励增加油料生产、促进油料加工业发展,2008年国家又实行了油料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拨付奖励资金25亿元。

  第三,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的要点。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应遵循“统筹配套、突出重点、增加规模、提高效益”原则。张冬科最后谈到,统筹配套就是要综合研究主要农产品财政奖励政策、支持农业生产补贴政策、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逐步形成统筹配套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长效持久的农业生产大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突出重点就是要从鼓励各地增加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目标出发,坚持重点支持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的初衷,根据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逐步扩大实施这一政策的区域范围。增加规模就是要随着国家财政实力逐步增强,不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扩大产品覆盖范围。提高效益就是要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的目的性、合法性、有效性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政策促进农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