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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8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之三
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如何正确理解这个精神?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张冬科。

  张冬科谈到,中央提出的这个战略措施,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完善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思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实施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出台了对种粮农民补贴、粮食生产大县奖励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等重大政策措施。基于对我国农业资源现状、粮食产销格局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际粮食市场动态等诸多因素分析,继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粮食战略工程的设想之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的重大任务。

  张冬科进一步说,这一设想和任务的提出,完善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思路,即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以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战略工程,完善和强化扶持粮食生产的补贴、奖励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粮食储备、进出口调节机制,强化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节粮措施。

  第二,形成了实现粮食供给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我国现有粮食生产能力与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之间还存在缺口,这就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人口持续增长、耕地和淡水资源约束趋紧、国际市场粮食供求变数增多的背景下,必须走出一条主要依靠国内实现粮食供求基本平衡的新路子。张冬科强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清楚地表明中央已经把发展粮食生产上升到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层面来考虑,把发展粮食产业作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来安排,这是实现粮食供给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

  张冬科接着说,这个战略措施还明确了大规模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区域。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提出了粮食主产区、粮食集中产区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等区域发展概念,陆续实施了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丰产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就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的精神,根据农业资源条件、生产力水平和产业发展优势等因素,明确了今后国家发展粮食生产的基本任务和重点区域。

  国家粮食核心产区是指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商品量大的粮食产区,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河南、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粮食主产区以及非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大县。张冬科解释说,国家粮食后备产区是指资源有优势、开发规模大、增产有潜力的待开发地区,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新疆等省区的部分区域。加强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是完善我国农业生产力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基础工程。这些地区在继续享受国家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同时,国家将实行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和整体开发,实施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农业机械化。

  张冬科说,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会同粮食主产省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将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粮食增产潜力、市场消费需求等因素,明确发展目标、增产任务、区域布局、资金投入、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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