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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公路 托起农牧区人民的希望

  近年来,青海省交通厅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条件,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管理,精心组织,提前三年完成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历史性突破,农村公路对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

抢抓机遇 加快“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

  2003年,青海省交通厅紧紧围绕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将农村公路建设同经济结构调整、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相结合,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逐年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促进了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五年来,农村公路累计完成投资65.5亿元,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35685公里,建设乡村便民桥梁947座30557延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初见成效。2007年,省交通厅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改革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在大通、平安、共和三县和格尔木市试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8年3月份,省政府颁布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青海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要求。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省政府决定拿出6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确保了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为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路、站、运”一体化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做到路线与站点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实现“路畅、站成、车通”。2003年以来,共完成客运站场建设总投资3326万元,新建、续建四级以上等级汽车客运站及主枢纽项目9个,建设农村乡镇客运站点31个,62个汽车站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全省农村公路客运班线有439条,比2002年增加134条,客车3220辆,比2002年增加了2020辆;通客车的乡镇330个,通客车的行政村达到2748个。全省逐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辐射乡村的农村公路运输网络,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出行难”问题。

多措并举 推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从群众最愿意、最迫切需要而又能实现的事情做起,从“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小城镇建设、农村牧区文明文化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在规划上进一步体现扶农、惠农的发展政策;在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民参与的有效工作格局。

  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是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摆在为民办实事的首要位置,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坚持深入农村公路现场进行调研、视察,为农村公路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级地方政府把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了“州(地、市)县政府强力推动、交通部门科学组织、乡镇政府全力协调、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科学规划、加强前期工作是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基础。省交通厅及时修订和调整“十一五”农村公路规划,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适应。并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便于养护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设计、资料审查、招投标准备等前期工作,为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扎实有效的行业管理是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先决条件。近年来,省交通厅根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修订完善了《青海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对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起到了有力保证。

  正确处理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之间的关系是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抓手。省交通厅始终把质量管理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农村公路稽查办公室,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管到建成投入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在严格规范施工,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聘请老党员、老干部和有一定公路施工经验的群众担任义务质量监督员,及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进度,有效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加强资金监管是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各地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规定》,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坚持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计量支付,并积极推行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不断加强农民工管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科学发展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按照“三个服务”的具体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青海省“十一五”后三年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继续加大“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快乡村便民桥梁的建设步伐;继续坚持在农业区、人口密集区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村道硬化工程;开展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渡口改造及渡改桥项目的试点;加快实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结合“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牧区销售网络和农牧区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安排部分县进行县级运输站场的建设和改造。到“十一五”末,实现全省乡乡通等级公路,9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或水泥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公路,50%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

  “十二五”期间,根据青海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青海省农村公路将围绕“四区两带一线”的发展战略,构筑与经济发展、人口分布、交通流量、生态保护相适应的农村公路布局,按照“东部成网、西部加密、青南通畅”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地区通畅、内联外通、便捷、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牧区公路交通运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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