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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拟对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等608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止2008年6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32346.61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徐州、宿迁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资信良好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OAMC.COM.CN。

  本次拟处置资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地区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向我办做出书面意思表示,逾期未做出书面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商洽。本招商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如对本次资产处置项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请于20个工作日内与我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庆,朱联合

  联系电话:0516—85795081、0516—85793069   

  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洪武路29号,邮编:21000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财政部驻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举报,举报电话:025—84790083,也可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5—84502490

  特别提示:1、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如因地方政府等主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投资者未能成功买受债权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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