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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节能中心获准设立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许红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经中编办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设立国家节能中心,为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节能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

  此外,国家节能中心还承担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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