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供应商———价格上涨时,对他们有利,不需要进行套保;价格下跌时,因为其要在现货市场出售豆油,所以要在期货市场做空豆油套保。
2、中间贸易商———同时面临着采购和销售,套保需求最大。如:在和豆油供应商(大豆压榨企业)签订远期采购合同后,若价格下跌,低于之前合同签订的采购价格,则贸易商将受到损失,所以在和供应商签订远期供货合同的同时,贸易商要在期货市场做空头套保;当在和油脂精炼加工企业签订远期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在期货市场做买入套保。
3、豆油下游消费企业(油脂精炼加工企业)————价格上涨时,成本增加,在期货市场买入套期保值。
注意事项:套期保值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即买入套保者在将来某一时候要在现货市场上采购货物,卖出套保者要在将来某一时候在现货市场上卖出货物;先有现货市场的购销计划,然后再制定套保方案。
在期货市场套保,不存在亏损或盈利的问题,在计算套保效果时要把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放在一起综合考虑,因为在期货市场上做套保是锁定经营成本或销售利润,不能单纯说期货市场上亏损,就认为套保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