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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09年考录公务员注意事项发布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谭浩)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后,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些报道中,绝大部分能够理性分析,正确引导报考者,但也有理解片面,误导考生的,更有个别借用主管部门名义发布不实之词。为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15日发布三点注意事项。

  一、报考政策以《招考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广大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以及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等授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报考程序等。考生在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政策等均与主管部门无关。

  二、职位说明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主管部门指定了中国政府网等8家网站刊发了招考简章,并对相关职位进行了说明。日前有个别媒体对相关职位进行分析,误读这些说明,如提出招考学历提高或降低等问题。据统计,今年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业需求等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三、考生需慎重对待各类培训班和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都与主管部门无关,更不会与试题命制产生关系,考生及家长应防止被误导甚至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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