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 平 薛志伟
玉米可以当水果吃,每公斤价格达12元,每亩一年纯收入1.5万元以上;废弃的油茶树能变成珍稀山茶花树,每棵可卖到3500元;普通的罗汉松经巧手改良,成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观赏植物,身价从70元飙升到800元;原先当柴烧的紫薇树根,经过引进品种的嫁接,在展会上竟卖出了两株7万元的高价。
浙江省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市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正结出硕果。
湖州与浙大的合作始于2006年。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浙大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将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需要放在首位,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2006年3月,学校向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一套系列方案,“要举全校之力,参与新农村建设”。得知这一消息,“三农”工作一直走在前列的湖州市主动“接轨”,主要领导多次和浙大磋商,寻求合作。2006年5月,“市校合作”正式出炉。双方共同承诺:举全市、全校之力,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
两年来,市校双方注重科学谋划,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需求重点,强化合作举措,把科技、人才资源直接引入农村,“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富”,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是创新合作理念。市校合作建设新农村,为湖州和浙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在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看来,合作共建是湖州“三农”工作转变理念、创新模式、提升品质的重要载体。浙大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子辰认为,参与湖州新农村建设,是浙大落实“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办学理念的重要抓手,也是实践浙大地方服务工作转变思想的重要平台,更是浙大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选择。
二是创设合作载体。着眼于把浙大强大的人才、技术优势和湖州“三农”工作现有的良好基础与资源优势有机结合,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制定出台了以“1381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建设框架。
三是健全组织体系。市校双方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湖州市建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名市领导担任八大工程推进小组组长。浙大也建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29个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市校联动、由上而下、层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南太湖农业高科技园区。2006年,双方先行合作建立“南太湖(吴兴区)农业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并围绕孵化器的建设筛选出10多个合作项目。此后,浙大12位首席专家领衔农业开发项目,与湖州本地对接,建设一个160亩左右的核心试验区,每个专家以自己所长开发1万亩示范地,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面积。这种试验、扩大、推广的滚动发展方式,不仅体现了专家的带动作用,更重要的是找准了市校合作的最佳结合点————科技,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湖州传统农业的全面提升,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2007年,湖州市高效生态农业获得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了22个,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4万亩,共拥有无公害农产品308个、绿色食品59个,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02家。
如今,一个“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体制已经在湖州形成。目前,湖州新农村建设规划、县域总体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281个中心村规划已编制完成,一套具有湖州农村特色的农村住宅标准设计图集已无偿提供给农民使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47.5%。同时,对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注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科技+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的模式,扶持发展带动力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358家。
他们还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建的氛围,精心组织军民共建,扎实推进村企共建,积极争取部门联建。目前,湖州利用驻军的优势,与乡镇、村结对,携手共建新农村。有1287家企业与881个村进行结对,以产业带动、直接参与、合作开发、公益捐助等形式开展共建。与此同时,还有6个国家部委单位与湖州联建,湖州及其下辖的县分别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市、现代林业示范市、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县、新农村气象工作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