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学仁、通讯员张民报道:辽宁省锦州市近年来采取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2007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5.3%,万元GDP取水量降低3.3%,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7%,工业固体废物中粉煤灰、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0%和70%。
从2006年起,锦州市开始制定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步伐。记者在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看到,几个节能技改项目在紧张施工,厂区干净整洁。据介绍,该公司对灰水进行回收,实现“灰水闭式循环”,仅此一项每年节水2043万吨。
近两年,锦州市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产品。2006年起,锦州市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企业注入节能减排资金,调动企业积极性,目前共为7户企业注入节能减排资金4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