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08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4个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江国成)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14个部门日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国红色旅游已初具规模、渐成体系,工作框架基本形成,政治、文化和经济效益显著,基本实现了阶段性目标。红色旅游已成为革命传统教育大众化、常态化的新方式,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新途径,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引擎。

  《意见》强调,我国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已具备更加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质量、强化宣传、加大投入、健全机制。

  上述文件约3300字,共分6部分,包括“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加快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质量”“统筹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加大红色旅游投入支持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和“完善发展红色旅游的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加快提升红色旅游发展质量,做好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精品景区和线路建设、运行机制和发展理念创新等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导游员、讲解员的讲解内容。同时,杜绝迷信色彩,保持红色旅游讲解的真实性、客观性、权威性。

  根据《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推进红色旅游与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民族风情、乡村休闲、都市生活等各类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加大红色旅游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拓宽红色旅游融资渠道,稳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14个部门要求加强红色旅游的宣传和推广,深入宣传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积极介绍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和重点红色旅游地区,及时推广各地开展红色旅游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意见》还要求完善发展红色旅游的体制机制: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把支持红色旅游的政策统筹纳入本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的总体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