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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9·8”尾矿库溃坝事故中涉嫌渎职
襄汾县原主要领导被依法立案并刑事拘留

  新华社山西襄汾9月24日电 (记者邹伟 吕晓宇) 记者从正在山西省襄汾县开展事故调查的国务院“9·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获悉,9月23日,山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的原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副县长韩保全立案侦查。

  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和检察机关调查发现,“9·8”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山西省襄汾县原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副县长韩保全到事故现场实地查看,在明知当天当地没有降大雨暴雨的情况下,谎报事故原因和性质、瞒报死亡人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犯罪和玩忽职守犯罪,9月24日,检察机关决定对上述三人刑事拘留。

  国务院“9·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王德学表示,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调查事故背后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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