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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重点确定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经国务院同意,审计署24日出台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提出了这次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重点、组织方式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即将展开。

  这次审计的四项重点是:

  ————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筹集、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灾后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是否发生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等。

  ————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检查政策是否落实,效果是否良好,各级政府投入是否足额到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重点审计恢复重建工作是否优先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设标准的确定是否满足相关防震要求;重建区选择是否符合灾区民众生活和生产客观实际需要等。

  ————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情况。重点关注城乡住房以及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质量达标情况,施工过程中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审计将实行全面、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中央投资的审计覆盖面要达到资金量的60%以上,对地方投资的审计覆盖面要达到资金量的80%以上;由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审计署每年向国务院报送一次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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