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凌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采取政府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设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与促进“银地合作”等方式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区农村贷款难问题,又降低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一是建立“设施农业风险补偿基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设施农业发展补助资金:大棚设施建设方面,日光棚每亩补助3000元,大中型拱棚每亩补助1000元,小型拱棚每亩补助200元。各县财政同时安排不少于自治区财政5%的配套资金作为搭建设施农业融资平台的风险保证金,对每笔贷款年度到期无法收回的本息损失,可用设施农业风险保证金予以一定补偿。
二是逐步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宁夏对不同的产业实施不同比例的保费补贴。比如种植业,自治区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30%,投保人自筹30%;奶牛业,中央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20%,市、县财政补贴10%,投保人自筹40%。并且规定,市县财政分担不到位的,自治区财政不给予补贴。
三是促进“银地合作”。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8县与农行、农发行、国开行、农信社、邮政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对接,保证每个县有1家主办银行开展设施农业信贷业务,每家银行重点对接的县区不少于2个。
宁夏银监局局长沈晓明认为,农业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的推广和实施相当于设立了一道风险屏障,可以有效减轻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农户还贷压力和银行的经营压力,对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