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谋发展,市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已达6.3亿元。
近年来,天津市建立了多项扶持资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名牌产品奖励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企业技改贴息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等,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该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扩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目前,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到10家,注册资本总额3.85亿元,担保户数1400余户,累计贷款担保额近百亿元。
据介绍,天津市自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以来,市财政逐年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目前已累计安排资金2.7亿元。新设立的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计划在5年内使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中小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内进行风险投资,可获得基金直接支持。
此外,天津市财政还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的扶持力度,今年将市外贸发展资金由每年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区县增加出口、调整外贸结构、发展对外贸易。对出口增长快、业绩突出的区县给予直接奖励。各区县也设立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外贸激励措施,与市外贸发展资金配套使用。
在税收方面,天津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对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的企业,准予其按一定比例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