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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8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行环保优先 推进节能减排
云南昆明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
周 斌 杨清心

  本报讯 今年下半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水环境治理“四全”工作行动计划发布,以滇池治理为重点,对滇池流域和长江、珠江流域昆明段内水环境的全面截污、全面禁养、全面绿化、全面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2007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三湖”治理工作座谈会,对“十一五”期间“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指示和部署。不久前,环境保护部批准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划》要求,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到2010年,滇池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五类地表水标准,力争接近四类地表水标准;滇池草海水质明显改善,力争接近五类地表水标准。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有所改善。滇池综合水质力争接近四类。

  开展综合整治3个多月后,原来散发着腥臭味的盘龙江发生了明显变化,昔日拥挤杂乱的河岸变得宽敞,一条纵向贯穿昆明市区的景观大道雏形初显。昆明市市长张祖林介绍,昆明市的政府部门,包括区县、乡镇、办事处乃至社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市委、市政府宣布,党政一把手如果不能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节能减排指标,就要追究问责。

  昆明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昆明地区水环境治理“四全”工作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项目建设中,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在作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在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编制环保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在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在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时,优先增加环保开支。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保评估。在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全面截污,堵住城乡污染源头。全面禁养,缓解农业面源污染。全面绿化,拓展生态环境容量。全面整治,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表示,昆明将下更大决心,花更多力气,以更高标准,用更严措施,对滇池、长江、珠江流域昆明段内水环境进行治理,让群众永享水利之益、远离污染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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