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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南宁工商落实停征“两费”工作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通讯员毛国兴报道: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截至今年6月底,广西统计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110万户,而2007年“两费”总收入为5.6亿多元。停征“两费”后,广西每年每位个体户平均可省下500余元。为了确保停征“两费”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南宁市工商局日前制定了6项具体工作方案。

  一是要求南宁市工商系统严格按照全国停收“两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停收“两费”,对违反规定擅自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二是做好预收“两费”的清退工作。严格清退“两费”的程序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截留预收的“两费”。三是加强“两费”票据管理。各工商部门要统一上缴“两费”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以严防漏缴票据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局统一制定停征“两费”的通告,在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栏、收费点及各大市场张贴,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要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停征“两费”的重要意义,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监管上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六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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