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振红、实习生吴莉报道: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以及有关协会,自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是“诚信兴商,和谐共赢”。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将通过构建机制、制定规范、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服务等措施,促进信用调查、商账追收、信用评价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商务信用工具的广泛应用,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各类商务信用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将与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密切合作,研究发展贸易信用保险和担保的措施,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在信用销售发生坏账时,按照约定及时赔付,减少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