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海南省坚持从生态立省的战略高度出发,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以省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全覆盖。
据了解,海南省共有18个市县,2007年至今,全省已有12个污水处理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其中2007年开工5个,2008年6月底前开工7个。今年10月和明年上半年,还将开工16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COD削减能力5万吨。海南省确定的目标是,从2007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主要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都必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将建设28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新增污水日处理规模75.9万吨,配套管网755.2公里,总投资估算25.8亿元。据悉,海南省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重点倾斜,3年累计安排省财政资金达9亿元,对16个较困难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最高的达到80%。全省各级财政把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对特别困难的市县,由省财政给予转移支付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