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在抗震救灾一线解救被困群众、救治伤病人员、安置受灾群众、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加强卫生防疫、降低次生灾害威胁、抓紧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监管、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好宣传报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通知》强调,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抗震救灾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英雄集体和模范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抗震救灾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和志愿者,以及公安、教育、民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地震、气象、新闻等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国务院办公厅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推荐。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