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就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是精心做好保障民生工作。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4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7万人;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由去年的88个扩大到317个;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数同比增加1倍;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使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些措施及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进步。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改善民生,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不断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要坚持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手抓扩大就业,一手抓失业调控,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帮助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战略目标。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统筹水平,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当前,要重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加大财政对保障民生的支持力度,努力保证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
与此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受灾群众、城乡特困户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妥善安排灾区孤儿、孤老、孤残的生活;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尤其要抓紧把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好,大力帮助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