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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黄河流域防洪规划》获批

  据新华社郑州8月4日电 (记者李丽静) 记者从黄河水利委员会获悉,《黄河流域防洪规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复。据悉,这是继珠江、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相继被批复后,国务院批复的又一个防洪规划。

  规划提出,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成黄河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确保黄河下游防御花园口洪峰流量每秒2.2万立方米时堤防不决口,逐步恢复主槽行洪能力,初步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基本控制人为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河道淤积;上中游干流、主要支流重点防洪河段的河防工程基本达到设计标准,重要城市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和泥沙。

  《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对保障黄河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黄河流域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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