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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奥运期间北京若遇极端天气将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王玲报道:环境保护部31日公布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为切实履行申奥环保承诺,将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

  据了解,此前,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6省区市联合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6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发布了相关实施方案。

  监测结果表明,实施这些保障措施,在一般的天气条件下,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的要求,可以兑现申奥环保承诺。但由于北京市空气质量受天气条件影响很大,如遇到长时间静风、逆温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会因污染物的累积,可能出现空气污染加重或超标的现象。为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保证比赛正常进行,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共同制定了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措施。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在实施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在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控制污染措施。包括再实施一批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施工工地停止作业,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

  北京凡机动车号牌尾号与应急措施当日日期尾号相同的,暂停行驶;天津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天津牌照的机动车采取全天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措施;河北省的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地区每日7时至22时,实施机动车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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