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及时将审判工作重心调整到着力解决好涉农纠纷案件上来,建立了“一专、三访、五创新”工作机制,并向1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派驻了20余名法律服务人员,为当地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洛宁县4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80%以上,县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中,涉农案件占总数的70%。“一专、三访、五创新”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专”即设立专门的巡回法庭,审理在农村案发率高、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一些案件。2007年至今,洛宁县人民法院先后巡回审理涉农纠纷案件18次,就地审结案件12起,在农村产生了较大反响。“三访”即一访群众,采取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听取群众、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情况;二访机关,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靠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三访当事人,走进当事人家中,掌握思想动态,细心教育,耐心释法。“五创新”即改变法官以往“坐堂问案”、“不告不理”的工作方式,让法官深入农村基层,创造性地采取“以会代训”、“委托调解”、“会同调解”、“陪审合议”、“庭外咨询”等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合力解决涉农纠纷。 (郭新智)